根据有关规定,现对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拟遴选人员予以公示,无异议的进入岗位试用期。
二、受理方式和时间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人员有异议的向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反映。
受理电话:0471-5259607
公示时间:2023年7月18日至2023年7月24日
原标题:2023年度内蒙古自治区直属机关(参公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公示(十九)
文章来源:http://www.impta.com.cn/gwygongshi/2023717171816.asp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加入中公遴选备考群,关注公众号:中公公务员遴选考试,获取更多考试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