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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内蒙古阿拉善盟盟直及盟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选调31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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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内蒙古阿拉善盟盟直及盟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选调31人公告

(三)笔试

1.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根据疫情稳控情况另行确定〔具体时间将提前在报名网站公告,请广大报名人员密切关注相关信息(以报名网站发布信息为准)〕。通过报名确认的报名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

2.笔试内容

笔试由盟委组织部、盟人社局统一组织,采取闭卷方式。笔试科目为一科,主要测试报名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稿写作能力及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试卷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不按要求作答的,本次科目成绩按零分处理。

3.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根据疫情稳控情况另行确定〔具体时间将提前在报名网站公告,请广大报名人员密切关注相关信息(以报名网站发布信息为准)〕。考试地点设在巴彦浩特镇(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报名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4.划定分数线

笔试阅卷结束后,由盟委组织部、盟人社局研究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并在报名网站公布。

5.成绩查询

成绩查询时间根据疫情稳控情况另行确定〔具体时间将提前在报名网站公告,请广大报考人员密切关注相关信息(以报名网站发布信息为准)〕,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四)面试

1.面试公告

报考人员可于笔试成绩发布后登录报名网站查看面试公告及相关通知。

2.资格复审

(1)面试前,在盟委组织部、盟人社局监督下由各选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对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职位参加面试人数与选调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并在报名网站进行公布。入围人选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则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数不足3:1的职位,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2)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须自行下载打印《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书》和《选调报名表》,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参加资格复审。

(3)参加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持如下材料:

①《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书》及《选调报名表》原件(各一式两份,每份打印在一张纸上)。

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提示:学信网上无法下载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请于资格复审前一个月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颁发学历的高校所在省市教育部门进行学历认证,同时下载打印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报考者须持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专业认证报告(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从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下载打印)。

④《事业单位招收聘用人员审批表》(或自治区、盟、旗印发的录用文件)等进入干部队伍的有关材料,所在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证的复印件〔复印件须有各旗(区)组织部(党群工作部)盖章确认〕。

(4)选调职位要求具有相关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工作单位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证明中应有工作单位名称、工作起止时间、单位地址、有关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或工作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累计计算。

报考有其他要求的职位,还须携带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

(5)资格复审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以及未经资格复审部门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该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3.面试形式

面试将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报考人员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回答问题。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4.面试组织

公开选调的面试工作由盟委组织部、盟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工作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及评分资料留存1年。

5.总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按照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方法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若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名次排列采取以下办法解决:若2名以上报考人员笔试、面试合计总成绩相同时,名次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列;若笔试和面试的成绩都相同,可加试一场面试,报考人员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列。

面试工作结束后,将在报名网站发布总成绩,报考人员可登录网站查询。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选调计划人数的比例低于3:1的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确定为体检和考察对象。总成绩仅作为确定考察人选的依据,不作为最后确定选调人员的唯一依据。

(五)考察

公开选调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2: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对于选调人数在2人以上的选调职位,可适当降低差额考察比例,但一般不低于1.5:1。

公开选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在盟委组织部、盟人社局监督指导下派出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同一职位的考察人选,应由同一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组一般由组织(人事)部门的人员和熟悉公开选调职位情况的人员共同组成。

考察组要深入考察人选所在单位,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还可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事业单位招收聘用人员审批表》(或自治区、盟、旗印发的录用文件〕等进入干部队伍的有关材料、所在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证、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全面了解考察对象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存在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作为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的主要依据。考察对象需要报告或者查核个人有关事项、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公开选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职位匹配度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并据实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被考察人员达不到选调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取消选调资格。因取消选调资格或自愿放弃考察资格出现职位空缺的,按照该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体检

考察结束后,各选调单位所在主管部门可根据考试总成绩及考察情况,按人岗相适的原则和需求,由党组(党委)集体讨论研究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将结果书面报盟委组织部、盟人社局,盟委组织部、盟人社局按1:1的比例集中组织体检。体检在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操作手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如果体检结果存在异样,须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体检并合格。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取消选调资格。

(七)公示、试用期以及办理相关手续

1.公示

各选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当综合分析被考察人员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经党组(党委)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报盟委组织部、盟人社局审核同意后,分别在报名网站及拟选调人员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进入试用期;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2.试用期

选调人员的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由选调单位对拟选调人员进行考察。试用期结束后,在办理相关手续期间,选调人员应及时返回原单位工作,选调单位不得继续留用。试用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回原单位工作。选调人员在公开选调单位试用期内,原单位不得解除其工作关系和调整其职务、职级、职称等。

3.办理相关手续

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办理选调调动相关手续。

五、其他

(一)从体检放弃或不合格及之后各环节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二)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在选调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及试用期间发现有报名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严重影响选调的情况,并查有实据的,一律取消其选调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并记录在案。

(三)报名人员要认真阅读公告和《职位表》中有关报名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人员要本着对个人负责的态度,认真选择岗位和填报信息,切勿马虎大意、弄虚作假、隐瞒情况或存有侥幸心理,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四)本次选调笔试、面试均不划定复习范围,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选调命题组、命题专家、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选调无关。

(五)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此次公开选调工作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进行,公开选调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做调整,届时将在报名网站发布相关公告,敬请关注。

六、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准备参加选调考试的人员要随时关注本人所在旗(区)及阿拉善盟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本人及亲属等需做好个人防护,非必要不出盟,不要前往国内外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跨省区长途旅行,减少与外界人员接触,确保能按要求顺利参加考试。

政策咨询电话:盟委组织部0483-8353108

盟人社局0483-8332346

职位资格条件咨询电话:(详见职位表)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483-8771001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本公告由盟委组织部、盟人社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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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阿拉善盟盟直及盟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中共阿拉善盟委组织部 阿拉善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21日

原标题:2022年阿拉善盟盟直及盟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ampta.cn/html/4/Content1122.html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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