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购买服务是政府为了履行服务公众的职责,通过政府财政向各类社会服务机构支付费用,用以购买其以契约方式提供的、由政府鉴定种类和品质的全部或部分公共服务。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是以政府权力“减法”换市场活力“乘法”,有助于实现政府与市场的双翼齐飞。>>>备考遴选不用愁,海量题库任君选。
长期以来,我国的公共服务一直是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薄弱环节,一些领域的公共服务产品短缺,质量和效率不高,严重制约了经济社会的发展。在新常态下,正确处理政府与社会市场关系,需要“转”政府转职能,“扶”社会组织,搞“活”市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既有利于提升民众生活质素,也有利于改善政府施政,倒逼政府更新观念、提升能力,有利于转变政府职能,促进市场主体和社会主体发育,有利于实现政府与市场社会的和谐共生。
政府权力做减法,优化政府职能,激发政府能力。在现代社会,提供公共服务是政府的一项基本职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而后提供给社会享用,是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一种形式。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相当于做“减法”,这意味着,政府将从上述诸项公共服务中“抽身”出来,转而强化对公共服务的监管,最终有利于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改善公共服务质量,更好地满足公众的各种需求,增加公众福利。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不仅有助于增加公共服务产品,更好满足百姓需求,而且可以减少机构运行和养人的成本,节省行政成本,激发政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