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选
即公开选拔,主要适用于选拔任用地方党委、政府工作部门的领导成员或者其人选,党政机关内设机构的领导成员或者其人选,以及其他适于公开选拔的领导职务。
公开选拔、竞争上岗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方式之一。公开选拔面向社会进行,竞争上岗在本单位或者本系统内部进行,应当从实际出发,合理确定选拔职位、数量和范围。一般情况下,领导职位出现空缺且本地区本部门没有合适人选的,特别是需要补充紧缺专业人才的,可以进行公开选拔;领导职位出现空缺,本单位本系统符合资格条件人数较多且人选意见不易集中的,可以进行竞争上岗。>>>点击查看更多遴选信息,掌握一手遴选资讯。
(二)遴选
即公开遴选,是指市(地)级以上机关从下级机关公开择优选拔任用内设机构公务员。
遴选公务员考试,就是把基层优秀公务员选拔到上级党政机关工作,是各级行政机关内部竞争性选拔转任的一种考试形式。
为优化领导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建立来自基层的公务员培养选拔机制,推进和规范公务员公开遴选工作,根据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遴选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