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机关工作人员。
(2)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公务员考试录用的人员。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收安置的军队转业干部。
(4)曾选聘到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参加过省级“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且期满两年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
(5)德才表现突出且年龄符合遴选资格条件的以下两类人员:具有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或博士学位;按照事业单位补充人员有关规定,由省、设区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或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公开招聘考试进入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3.本省各设区市、县(市、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管理登记的工作人员,除上述第2条规定的五种对象外,只能报考省直参照管理事业单位。>>>备考遴选不用愁,海量题库任君选。
三、报考省直机关遴选公务员一般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由下级机关转任到本级机关的,须在本级机关工作满2年以上。除试用期内不定等次外,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遴选职位招考要求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和任职回避要求;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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