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香港特区政府首次向立法会介绍“国歌法”香港本地立法讨论文件及“条例草案”,“国歌法”在香港本地的立法程序正式展开。
自去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正式实施后,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1月表决通过将“国歌法”列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三,作为适用于港澳地区的全国性法律。对于现代国家来说,国歌与国旗、国徽是最重要的标识符号,世界各国莫不重视对国歌尊严的维护。对香港而言,“国歌法”既已列入基本法附件三,尽快完成“国歌法”本地立法,不仅是其应当履行的宪制责任,也应是香港维护国家标识的自觉担当。
即便是看起来如此天经地义的事,香港依然有那么一撮人站出来反对,理由不外是“洗脑”“侵犯自由”等陈词滥调,甚至夸大其词试图恐吓香港市民。他们反对“国歌法”立法,与反对国民教育、反对人大释法的目的都是一样的,就是绝不愿意香港市民、特别是香港青年人的爱国热情被点燃。
爱国,作为现代社会公民最朴素的情感,它既是“只有强的国,才有富的家”的理性认知,也是“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的真情流露。爱国从来就是香港的主流民意,远到支援上海人民五卅反帝爱国运动的省港大罢工,近到辽宁舰访港市民倾城出动参观。然而,近两年,在少数人的挑拨、误导下,香港一些青年对国家采取拒斥甚至敌视的态度,个别青年学生侮辱国歌、国旗的消息频频见诸报端,让人感到既痛心又担忧。
改革开放40年来,众多香港同胞抓住国家快速发展机遇,既贡献了国家又成就了自我。而今,国家综合实力名列世界前茅,国际地位不断提高,为香港青年提供的发展空间也越来越大,更多香港青年选择北上圆梦。在这样的历史机遇面前,一些香港青年尽管理智上认识到融入国家发展大局机会更多,但对国家负面的情感态度一时又难以转变。于是有的人行为“分裂”,前脚“嘘国歌”后脚偷偷跑到内地寻找发展机会;有的人徘徊不前、无所适从。》》》点击查看更多遴选资料,掌握遴选一手资讯。
没有正确的情感态度,就难以形成对国家的准确认知,反而容易在偏见持续的自我强化中走向封闭和偏执,最终带来的是身份认同的混乱和成长机遇的错失。特别是对香港青年而言,能否让爱国成为自己的情感自觉,从而以正确态度准确认知国家、把握机遇,不仅对自身成长发展有重要影响,更决定了香港能否真正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实现长期繁荣稳定。
爱国情感,需要用仪式来表达,也需要以仪式来培养。特区政府提交的“国歌法”香港本地“条例草案”兼具教育宣导和惩戒功能,对于维护国歌尊严、点燃香港市民特别是青少年的爱国情感有重要意义。我们期盼,当国歌声在香港一次次庄严响起,爱国会成为每一位香港市民的基本价值,能让他们全身心拥抱国家、拥抱未来。
文/沈双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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