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遴选一般是指政府部门根据相关政策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从已经具备公务员资格的人员中选出符合组织或相关部门要求的部门工作人员,是政府选拔人才的重要途径和方法。
遴选很大的一个特点是上级机关向下级基层机关选人,工作单位的级别将有很大的提高。遴选包含了职务平调和提拔两种可能。从遴选公告分析,遴选更多的时候是职务的平调,科员职位遴选科员,这就有点等同于选调。也有一些遴选职位是选拔的,遴选成功后职务将得到晋升,科员的可以遴选为副主任科员,副科的可以遴选为主任科员,这就有点等同于公开选拔,但遴选的都为内设机构公务员。
遴选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7号)规定参加公开遴选的公务员应当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我们简称为“双2经历”。目前部分岗位要求在现任岗位的任期不得少于2年。
各省份的遴选公务员考试内容都会有所区别,具体的信息可以参照各省的公务员遴选公告,里面都会详细的说明。公务员遴选考试是要比公务员考试难度相对大一些,不过只要好好复习准备还是不会有太大问题的。
遴选公务员是基础公务员培养选拔机制,也是公务员转任方式之一,是一种可以跨政府层级、跨工作部门(系统)、跨地区的竞争性选拔,不过也需要结合各省的实际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公务员在不同职位之间转任应当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进行。转任需要具备的条件:
一是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在国家行政机关内部调动。只有具备国家公务员身份的人才能通过转任方式转换到另一工作职位上。
二是符合回避规定,即国家公务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姻亲(即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儿女 的配偶及儿女的配偶的父母)关系,不得通过转任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行政首长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监察、审计、人事、财力工作。
三是符合拟转任职务所要求的资格和条件。国家行政机关实行职位分类制度,根据职位分类,设置国家公务员的职务和级别。转任是一种内部流动制度,可跨地区、跨部门流动。由于每个职务都具有不同的特点,对任职人员有特定的条件,因此,必须具备拟转任职务所要求的任职资格。这是保证国家行政机关工作连续性的必要条件。举例
四是必须有编制空额和职位空缺。也就是说,行政机关接受转任国家公务员,必须在编制员额限制内,同时还要符合该单位领导职位和非领导职位结构的要求等。
五是具有正当理由。如国家行政机关工作需要;国家行政机关机构调整、撤销、合并或缩减编制员额和职数;本人难以胜任现任职位如专业知识欠缺;解决个人生活困难(如夫妻两地分居、照顾父母等)等。无正当理由不得转任。
另外您也可以选择本岗位服务期满后重新考取本省的公务员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