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部门法
备考时需了解以下内容:
(1)行政法:行政主体范围、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复议。
(2)刑法:刑法基本原则、犯罪构成、法定刑和附加刑。
(3)民法:民事主体资格、知识产权、合同自由与违约责任、侵权责任。
(4)商法与经济法: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不正当竞争、产品质量法律责任。
(5)社会法:劳动法、环境保护法。
(6)公务员法:录用、考核、回避和辞退。
(7)诉讼程序法:三大诉讼法的特有原则和制度、诉讼程序。
(7)国际法:国际法基本原则、国家主权、外交特权与豁免。
4.管理
主要包括管理基础理论、行政管理、公共政策、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