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你对“人脸识别”曝光、“定制彩铃”惩戒等众多执法奇招的看法。
材料中,各地执法部门为了更好地实现执法目的,采取了各种“奇招”对违规者进行一定的惩罚,这些行为是执法部门执法方式的创新和探索,是值得学习和借鉴的,但是这些执法行为同时也存在侵犯公民隐私等问题。因此,我们应该用审慎的态度来看待这些执法“奇招”。
一方面这些创新式执法行为能够对违法群众起到威慑作用,有力地遏制交通不文明行为及欠债不还的行为。它们能够增加交通违法者的心理压力,进而减少闯红灯、乱骑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压缩“老赖”的活动空间,让其无处躲藏,增加“老赖”的精神压力,进而敦促他们自觉履行义务。另一方面这些执法方式形式更加灵活,执法覆盖面更大,优化了执法资源,减少了执法的盲点。无论是“人脸识别”还是“定制彩铃”,都是一种技术创新,“人脸识别”可以借助图像视频、大数据分析等科技手段,扩大非现场执法覆盖面;“定制彩铃”能够让一些“隐身”“老赖”自觉浮出水面,这些创新式执法形式有效减少了执法部门过去在执法过程中的一些盲点。
但是,这些创新式执法方式给我们带来许多益处的同时,对于其存在的问题,我们也必须正视。“人脸识别”“定制彩铃”在一定程度上会泄露个人隐私,并且会损害用户的相关权益,甚至可能会触犯法律边界,带来负面的社会影响和连带效应。
因此,为了让执法“微创新”发挥更大作用,还需要相关部门作出如下努力:
一是做好前期宣传工作,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将一些新举措提前告知群众,减少推行阻力。
二是完善相关细则规定,对通过“人脸识别”抓拍的违规人进行信息公示时,对公示信息做出范围限定;对收集到的违法者信息,要仅限于在执法效果追求的范围内使用,不可肆意扩大;对“老赖”在进行彩铃定制时,要区分“赖”的原因和程度,避免“一刀切”,并控制在一定范围内,严格恪守法律边界,避免出现过度惩戒和滥用职权现象。
三是加强对群众的思想教育,增强群众法律意识。通过媒体、广播电视等手段以动漫或者宣传片的形式对相关知识进行宣传,潜移默化地影响更多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