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解析】
1.概括话题,表明态度。
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发展,电商经济和平台企业不断崛起,商家、平台、消费者等,都是电商、平台经济发展的受益者,伴随各方数量和规模的不断扩大,竞争不免愈演愈烈。然而,所存在的利用流量降权、搜索降权等不公平竞争乱象,表明加强对电商平台监管,营造更为开放、公平、健康的电商环境,尤为必要。
2.分析现象现状、影响、原因等。
(1)现状:电商“二选一”由来已久,今年以来愈演愈烈,电商促销大战前夕,屡有商家被迫“二选一”的新闻爆出。电商平台“二选一“话题还在升温,让不少商家伤透了脑筋。据媒体报道反映,有甲平台限时让商家关掉在乙平台的网店,不配合就给予“流量惩罚”,销售到时怕要大大缩水。在平台经济的语境中,对众多品牌企业和中小微商家来说,不能建平台,就得上平台。
(2)影响:电商平台抛出“二选一”难题,不仅损坏到商家经营的自由、公平等权益,对平台的发展也是沉重打击;而且,这一做法也最终会传导到消费者身上,减少网上购物的选择性,影响客户体验。这样,将会打破互联网生态原有的平衡,违背了互联网经济对开放、包容、创新的追求。而如今在交易额增速逐年放缓情况下,如果任由这种不公平竞争乱象蔓延,将会限制电商市场经济这一新业态的进一步发展,更长远地说,甚至还会影响到整个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转型。
(3)原因:第一,“二选一”监管难度大:一方面,相关部门对“二选一”的监管趋严,倒逼着不公平竞争的手段也在升级,不公平竞争手段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和技术性,比如流量限制、搜索降权等,一般情况下难以取证,增加监管难度。另一方面,政府资源有限,没有足够的人力、技术能力来支撑所有问题的监管。第二,在执法方面,“二选一”存在到底是适用电商法还是反垄断法第二条的一般条款争论。
3.提出解决措施。
因此,电商市场的公平健康有序发展,需要在监管上与时俱进,这意味着除了从政府层面多管齐下来规制,还要善于借助社会的力量、技术的手段扎紧制度的笼子,让企业自律、第三方参与治理发挥出作用。
第一,完善电商法细则,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已有法律法规的配套制度。如电商法三十五条,强调不得利用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技术手段等,来对平台内经营者进行约束。
第二,加强部门协同和社会共治,把联动协同机制落实为规范化的制度,还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第三方组织和行业领先企业在强化行业自律和规范发展方面的作用。加强信用治理,持续建立和完善平台企业信用档案,尤其是将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限制交易、单边签订排他性服务提供合同等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记入信用记录,并根据信用记录开展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对平台企业实施差异化监管。
第三,电商平台自觉担负责任。作为电商平台也要拿出应有的担当,履行平台的社会责任,只有坚持利益追求与坚守社会责任并重,才能取得长足发展,否则便会在远离用户的路上渐行渐远。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