哄抢,在当今的中国社会经常可见。商品降价,抢;谣言横飞,抢;货撒路边,抢……哄抢之所以频繁发生,就在于一个“哄”字。“哄”表示人多手杂,哄抢者往往抱着“法不责众”的心理有恃无恐。由于哄抢,参与人数众多,又很难调查取证,一般情况下很难对哄抢者进行有效处罚。这会对社会秩序构成威胁,让处在危困中的国家或公民财产面临危险,会引发恶性循环,败坏社会风气,后果不可小觑。
教育引导公民树立诚信意识不可或缺。 中国人爱凑热闹,“中国式过马路”、“中国大妈”等等就是在讽刺中国民众的从众心理。部分民众素质不高,有贪图小便宜的心态,聚众哄抢行为的发生主要源自民众的一种“从众心理”。存在难处罚,法不责众的心态,同时,群众素质偏低,法律意识低。因此,要让公民树立诚信意识,理应加强宣传教育,不能停留在诚信概念的宣传层面,必须引申开来,引导公民在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践行诚信,甚至可以将“中国式哄抢”作为案例,提醒每个公民多一些诚信自觉、多一些失信羞耻。
诚信规则需要刚性法律制度的保驾护航。一旦发生哄抢事件,警察很难应付得过来,所以参与哄抢的人很难听从警察的警告。事后,执法机关也往往囿于案值小、调查取证困难,采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最后“不了了之”的态度,使“法不责众”在具体的操作中成为“潜规则”。也正因为如此,使参与哄抢的“众人”逍遥法外。法律处罚的缺位,造成了负面的示范效应,以致有的人只要有机会,就毫无顾忌地实施哄抢行为这就要求执法部门严格执法,避免“懒政”,即使是群体行为,也往往存在带头哄抢者,执法部门理应迅速调查取证,通过惩戒带头哄抢者,遏制群体行为,同时想方设法保护失主的合法权益,至少不能看着损失不断扩大。两种方式相辅相成,才能找回迷失的诚信,也才能让每个人认识到诚信的重要性。
一个民族的强大,并不决定在收入翻一番,而应该是这个民族信仰、民族精神和价值观。社会的发展不仅仅是靠经济来发展,只有在全民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提升人们良好的道德修养,才能实现物质和精神上的“小康”,真正实现全社会的安定团结,最终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