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
“治乱存亡,其始若秋毫,察其秋毫,则大物不过矣。”十八届六中全会指出,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各级党组织应当把信任激励同严格监督结合起来,促使党的领导干部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
关心同志、信任同志,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但信任不能代替监督,没有监督的信任等于放任。不少落马的党员领导干部,职务越高越拒绝监督,组织对其越信任就越不想接受监督,把自己视为“特殊党员”……脱离监督、拒绝监督无疑是他们走上违纪违法道路的重要原因。
个别党组织只讲信任不讲考验,依旧秉持“疑人不用、用人不疑”的原则,只重选拔任命不重管理监督,任由干部自由生长。监督就代表不信任吗?当然不是。信任和监督辩证统一。党员干部成长进步也离不开监督。如果因为信任,就对党员干部疏于监督、放任自流,他们难免成为脱缰的野马。
监督是信任的源泉。重任就是重责,履责当然要受监督。组织对个人委以重任是信任,也是培养和考验。如果只讲信任,没有监督,一则信任基础会越来越弱,难免出现“信任危机”,其实是对党员干部不负责任;二则制度规定也会停留在口头上,加强党内监督就会成为一句口号;三则你好我好大家好,责任虚化弱化,全面从严治党无从谈起。
“把希望寄托于人的优秀品质上,这在政治上是不严肃的。”好干部是充分信任、认真培养选拔出来的,也是从严管理、严格监督出来的。想得到组织的信任,请从接受组织监督开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