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要细化连片贫困地区农村党支部书记抓党建促脱贫攻坚措施,切实抓好工作落实。
各级组织部门要深入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按照自治区组织部长座谈会要求,提出抓党建促脱贫攻坚的具体措施,切实使党建工作真正融入扶贫、服务扶贫、推动扶贫,将具体措施和党建工作融入到培训工作中。要结合换届,选优配强贫困地区领导班子,特别是要对贫困村党组织书记逐一摸排分析,按照个个过硬的要求,9月底前全部调整到位。要狠抓干部作风转变,把贫困地区作为锻炼培养干部的重要基地,把脱贫攻坚实绩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要选好管好用好第一书记,对各单位派出的第一书记备案审核,把好人选关,督促派出单位落实项目、资金、责任“三个捆绑”。要加强贫困村“两委”正职培训力度,突出惠农政策、产业发展、实用技术、农村电商等培训。要加大选派大学生到贫困村工作力度,做到每个贫困村至少1名大学生在村工作。要支持贫困村党员创办领办致富项目,组织有帮带能力的党员、外出务工经商党员,结对帮扶建档立卡贫困户。要加大财政投入,建立贫困村运转经费自然增长机制,优先支持“5+2”工程建设。要高度重视建档立卡贫困识别整改,严格核实涉及基层干部的问题,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各级“访惠聚”活动工作组要认真落实《自治区“访惠聚”工作组推进脱贫攻坚实施方案》,充分发挥作用,加强与派出单位的沟通衔接,积极努力协助县乡党委落实《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督查重点》有关工作要求,切实形成工作合力,提升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