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
1、受理。根据举报人举报内容完成《案件受理登记表》,其所举报问题内容具体,可能涉嫌违纪,按规定进入初核程序。
2、初步核实。该线索具有可查性,先完成《初步核实呈批表》,并上报审批,之后制定初核方案进行初核以了解举报的问题是否存在,为立案提供决策依据。
3、立案。经初步核实,如确有收受房产、金钱等违纪事实,并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立案手续。
4、案件调查。应根据案情组织调查组,纪检组组长与被调查人谈话,宣布立案决定和应遵守的纪律,并听取被调查人的意见。全面收集证据,查明违纪或违法事实。在调查阶段,对明显涉嫌犯罪的问题,根据办案进度确定适时移送司法机关。
5、处理。决定将案件移送审理的,将全部案件材料、立案依据、调查报告、与被调查人见面的错误事实材料、被调查人的书面意见、调查组对被调查人的意见说明等材料,移送区直机关党委或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审理和进行党纪处分;决定给予行政处分的,制作相关处分决定书,报党组书记审批签发后,分发至各科室和相关单位;决定撤销案件的,制作《销案呈批表》,办理撤销案件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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