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组织实施
(一)落实属地责任。各区政府作为专项任务的责任主体,要结合区域实际,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将任务细化、责任落实,全力抓好实施工作,有效提升区域人居环境和发展水平。要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把“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与改善民生紧密结合,确保首都社会和谐稳定。
(二)加强市级统筹。各专项任务由分管副市长牵头,加强市级统筹、纵向领导、横向协调,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各专项任务要以2020年为时间节点,按照量化、细化、具体化、项目化的要求,落实工作任务量、工作区域、工作时间,并研究制定各年度专项行动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各牵头部门每月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分管副市长每季度进行检查调度,并将任务落实情况报市政府。各牵头部门要切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大组织协调、建章立制、政策创新力度,积极研究解决专项行动实施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各专项任务涉及的其他部门要主动参与、积极配合,确保上下衔接、整体联动。在“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实施过程中,各级国有企业要积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三)动员社会参与。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人民管,突出市民主体地位,动员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政策解读,推出典型案例,凝聚社会共识,营造人人动手、广泛参与、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媒体监督作用,对环境秩序差、工作不严不实等问题及时进行曝光,推动工作落实。
四、政策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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