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虽然近来清理僵尸企业的鼓声如雷鸣般轰响,但有些地方却很“冷静”,仍是按兵不动。
有的说,“事情太复杂,先看看,等一等,别给自己惹麻烦”;
有的说,“不是不想清理僵尸企业,而是拿不准,怕被指责国资流失”;
也有的怕得罪人,落个败家子的坏名声,特别企业负责人中相当一批临近退休的,有硬拖到底的想法,把清理僵尸企业的难题留给下一届。
这些问题,可能既有自下而上自发性和自上而下主动性不足的主观层面的问题,也有为上者“敦促”相关部门推进改革的手段匮乏和为下者利用群众热情借势推进改革的能力不足的客观层面的问题,还有操作上困难的问题。接下来要着力解决的是如何让顶层设计与企业自发形成合力,这既需要给地方政府和社会的首创性留出足够的空间和弹性,更需要一俟时机成熟,顶层应有排除阻力、锐意革新的决心和能力,有化阻力为动力的神奇力量。
长期以来,政府扮演着制度设计者、资源调动者、变革推动者、利益协调者多重角色,由此产生许多难以解决的矛盾:政府既是改革的主体,同时又是改革的客体。改革进入深水区,核心标志之一是政府日益成为改革的对象,这并非易事。
尤其是对于地方政府来说,企业破产退出,意味着地区生产总值减少、财政收入下降、区域产业结构改变、就业压力上升、社会不稳定因素增加。因此,一般情况下地方政府总是希望能够尽可能维持企业持续经营,而不是推动企业破产退出,甚至存在部分地方政府干预司法与信贷,以避免因为司法与信贷行为导致僵尸企业破产退出。
因此在清理僵尸企业的过程中,地方政府可能会存在规避或扭曲改革的主观意图。退一步说,即使各级官员具有不折不扣贯彻中央意志的主观愿望,也可能由于对中央核心精神把握不准或忽视因地制宜,出现改革的失真和扭曲。
事实上,兼并主体与被兼并者可能会联合反对。为什么不想兼并,因为僵尸企业自身的资产状况非常差,尤其是那些本身不占有特定资源的僵尸企业,并购的价值更低。此外,兼并相对容易,但后期的整合重组却困难重重。从僵尸企业来说,一旦被并购,不仅会丧失经营自主权,而且会失去长期以来享有的特定行政级别以及与此相对应的特定待遇;尤其是那些临近退休的特困国企负责人,其维持独立运营、反对兼并重组的动力最为明显。对国有僵尸企业来说,员工主要担心的是随着并购的发生,可能会导致员工身份发生改变,从而影响到未来工作的稳定性和待遇的可预期性,特困民企的员工也会表现出明显的反并购倾向。
还有一点不得不提。在当前IPO制度及并购重组炒作热潮的推动下,我国上市公司存在特殊的壳价值,一些具有较好盈利能力与发展前景的企业由于短期内难以自己通过直接IPO上市,往往转向寻求借助对上市公司的并购重组来完成上市;这时候,那些长期亏损却又能够借助现行退市制度不健全而占据上市资源的企业,也就成了那些急于上市企业的并购首选目标:付出相对较低的并购成本,就能够快速实现上市。这些企业同样是僵尸企业“僵而不死”的支撑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