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把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切实按照本指导意见的有关要求,强化对网络订餐餐饮服务经营者和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的日常监管,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要结合食品经营许可和日常监管工作,切实摸清辖区内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网络订餐餐饮服务经营者的数量和经营情况,有的放矢地做好网络订餐经营活动监管工作,确保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二)强化宣传引导。要加大《食品安全法》宣传力度,积极开展针对网络订餐餐饮服务经营者、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的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其法律意识和主体责任意识,督促其自觉守法经营,落实管理措施,保障食品安全。要通过报刊、网络、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向广大消费者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有效提高公众的食品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和消费维权意识,努力营造安全的网络订餐服务与消费氛围。
(三)强化部门配合。要加强与工商、通信、城管、公安等部门的配合与协作,强化信息沟通与交流,及时通报日常监管和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等有关信息,形成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的监管合力。要充分发挥网络订餐餐饮服务经营者和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广大消费者、餐饮行业协会、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在食品安全治理上的作用,逐步形成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
(四)强化公众监督。要充分发挥“12331”投诉举报热线作用,鼓励公众投诉举报网络订餐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对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的有关投诉举报案件,要及时调查核实,依法查处,努力维护和保障广大群众“舌尖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