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盐城市大丰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公告》等规定,现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的人员试用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人员,将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时间:2022年7月15日—7月21日
监督电话:0515-83818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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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盐城市大丰区委组织部
2022年7月15日
原标题:盐城市大丰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 拟录用人员公示
文章来源:http://www.dfdjw.gov.cn/news_show.asp?id=225&classid=209&nclassid=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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