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机关干部队伍结构,结合我市实际,决定面向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27名工作人员。具体职位详见《2021年下半年启东市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简介表》。
一、选调原则
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选调。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本市已进行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公人员),及事业单位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
(二)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指录用到机关、事业单位后的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简章发布之日);
3.已满最低服务年限。其中,新录用区镇(街道)公务员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新录用的事业人员、市级机关公务员(参公人员)服务满3年(含试用期);通过优惠或者倾斜政策录用、安置的公务员,自录用、安置之日起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5.符合选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截止报名之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3)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或不称职、不合格的;(4)近3年通过选调方式录用到新单位的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人员;(5)其他有关规定不宜报考的。
三、选调程序和方法
(一)公开报名
1.公开报名。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启东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报考职位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教育、卫生系统符合报名条件的事业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本次所有岗位开考比例为1:2,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该岗位的选调人数,直至取消,取消岗位的报名考生可改报其他开考岗位。
2.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9月23日(周四)17:00;
3.报名地点:市委组织部综合干部科。
(二)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统一组织。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5:5的比例计算总分(满分100分,保留两位小数)。
1.笔试。符合报考条件考生将进入笔试环节。笔试满分100分,保留两位小数。笔试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核减该岗位的选调人数,直至取消,取消岗位的报名考生可改报其他开考岗位。笔试结束后按总分从高到低以选调人数1:2的比例确定资格复查人选。
2.资格复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根据本简章进行资格复查,资格复查时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未通过资格复查的取消面试资格,在同岗位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3.面试。面试考生为通过资格复查人员。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100分,保留两位小数。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在6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下一个选调程序。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分从高到低以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成绩出现同分,取面试成绩高分者)。
(三)确定拟选调人选
1.组织考察。由用人单位组成考察小组,对拟选调人选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察,提出拟选调意见。
2.确定人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启东市委组织部和启东市人社局根据用人单位考察情况,召开会议讨论确定拟选调人选。
(四)公示与调动
对拟选调人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拟选调人选,试用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相应的调动手续,不胜任者回原单位工作。
四、组织与监督
本次选调工作由启东市委组织部和启东市人社局组织,用人单位配合。对以权谋私、违纪违规或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简章由启东市委组织部、启东市人社局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80790817(启东市委组织部)、83312424(启东市人社局);监督电话:68218035(启东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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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下半年启东市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简介表.pdf
中共启东市委组织部
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18日
原标题:2021年下半年启东市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s://www.qdrcsc.com/news/16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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