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充实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力量,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全县公开遴选临武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岗位及职数
临武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工作人员2名。
二、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范围
临武县范围内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身份的一级科员(已进行公务员或参公登记备案)。
(二)资格条件
1. 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 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3.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4.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5. 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6. 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计算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31日)。
7.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8.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纪检监察工作具有特殊性,可能存在需经常出差、加班等情形,要求能适应高强度执纪审查和监察调查工作需要。
9. 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1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因赌博、酒驾等问题受到过行政处罚的,曾因违法违纪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尚在试用期或任现职级未满1年的;
(8)与所报考单位干部职工有应回避亲属关系(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程序及步骤
(一)报名
1. 发布公告。2023年11月7日至11月11日在临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公告。
2.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2日至2023年11月15日下午17:30止。
3. 报名地点:临武县纪委监委组织部(地址:临武县四家办公大楼A栋615室,联系电话:0735-6266791)。
4. 报名要求:报名者需经单位党委(党组)同意,填写完整的《报名登记表》(A4纸张双面打印,一式两份)、本人学历证书、身份证、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登记表)、单位(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并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近期免冠同底一寸彩照3张。《报名登记表》可到县纪委监委组织部领取或临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报名者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资格审查
由临武县委组织部、临武县纪委监委组织部根据公告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遴选名额不得少于5:1的比例,达不到5:1比例的,相应调减公开遴选职数。
(三)笔试
笔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报考者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四)面试
按照笔试成绩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对象(入围最后一名出现得分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时间待定。面试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思维能力、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采取现场打分,成绩现场公布。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
(五)考察
采用差额考察,考察人数与计划遴选人数的比例为1.5:1。考察对象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由临武县纪委监委、临武县委组织部派出考察组,到考察人选所在单位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工作实绩、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等方面的情况。
(六)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结合考察情况,按照遴选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将笔试成绩高的列为体检对象。由临武县纪委监委、临武县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到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七)公示
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经临武县纪委监委、临武县委组织部研究确定拟遴选对象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查实有影响遴选问题的,取消其遴选资格。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遴选。
(八)试用
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经临武县纪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正式遴选人选,报县委组织部备案后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试用环节出现不合格或弃权的,一律不予替补。
四、组织领导
1. 临武县纪委监委、临武县委组织部成立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县委组织部负责公开遴选工作的综合管理和业务指导,县纪委监委负责承担公开遴选的有关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2. 报考人员不准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遴选资格。中途退出者,须向临武县纪委监委、临武县委组织部提交书面报告,说明原由。在公开遴选过程中出现违法违纪和弄虚作假行为的,从严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未尽事宜,由临武县委组织部、临武县纪委监委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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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临武县纪委
中共临武县委组织部
2023年11月7日
原标题:2023年公开遴选临武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wx.gov.cn/tzgg/content_36602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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