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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湖南长沙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招聘(选调)5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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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湖南长沙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招聘(选调)5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委所属事业单位长沙市国资委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中心、长沙市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工作需要,经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其中招聘4名、选调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选调)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人员管理

列入相应事业单位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其岗位等级待参加单位竞聘后确定。

三、招聘岗位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本次招考报名截止日前未取得毕业证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不得参加报名(2021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暂凭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报名、参加资格审查,但应在2021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2021届博士研究生和确因疫情原因影响毕业证书发放的,可放宽至2021年12月31日。)。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非2021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选调岗位资格条件

(一)选调范围

湖南省范围内公益类事业单位(不含参公管理单位)中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工勤岗位人员除外。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在拟调出单位工作未满一年,新提拔未在现职岗位任满一年的;

(3)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

(4)近三年年度考核未达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

(5)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尚未作出处理的;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选调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选调)岗位、招聘(选调)计划及具体条件

此次招聘岗位4个,招聘计划4名,选调岗位1个,选调计划1名,详见附件1:《2021年长沙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

说明:

1、30周岁以下是指1990年6月27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5年6月27日以后出生。退役大学生士兵年龄可放宽三岁。

2、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应为全职工作经历,工作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工作经历和服务年限时间截止计算至2021年7月31日。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期间(含国外留学学习期间)的实习、兼职、参加社会实践等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时间。

3、报考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我省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以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符合职位资格条件且不限专业的招录职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技校学历,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定的结果为准。由招聘(选调)单位或主管局根据相关职能部门认定意见予以确认。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须经教育部认证后才可报名。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经教育部认证后可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学历。

4、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准。出现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本专业目录的情形时,由招聘(选调)单位或主管局根据相关材料进行认定。专业要求表述为某个具体专业时,表示仅该专业符合岗位要求,而非某类专业。考生以本科学历报考时,本科所学专业应符合岗位条件要求,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5、岗位表备注为高校毕业生岗位的限2019、2020、2021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报考。

6、资格审查贯穿招聘(选调)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六、招聘(选调)程序

发布信息—报名—打印准考证—疫情防控—笔试—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含资格终审)—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一)发布信息

招聘(选调)简章、拟聘用人员公示通过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rsj.changsha.gov.cn/、长沙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gzw.changsha.gov.cn/、长沙人才网http://www.cshr.cn公布。有关考试具体安排、各环节相关信息等均在长沙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gzw.changsha.gov.cn/和长沙人才网http://www.cshr.cn 公布,请应聘人员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二)报名

1、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网站:长沙人才网http://www.cshr.cn 。考生登录报名网站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上传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电子相片。

3、网络报名时间:2021年6月28日(周一)9:00—7月4日(周日)16:30。

网上准考证打印时间:2021年7月15日(周四)9:00—7月17 日(周六)09:30。

4、考生需在报名网站打印本人的《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表》或《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调考试报名表》,并妥善保存,资格审查时交招考单位审查。

5、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必须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并保证信息的真实、准确、全面。

6、开考比例:各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选调)计划数的比例须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达不到此比例则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选调)计划数。

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不再改报。

(三)疫情防控

针对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实际,考生进入考场前均需达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及要求,并按要求提供证明及参加检测,具体见附件(附件3:长沙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选调)工作人员疫情防控方案,附件4: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流行病学史调查问卷,附件5:湖南省居民健康码生成流程)。

为维护全体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的健康权益,招聘(选调)单位可能根据疫情形势在必要时调整疫情防控方案。考生必须按要求配合完成疾病筛查工作,并在招考各过程中按要求佩戴好口罩。

(四)笔试

1、笔试时间暂定为2021年7月17日(周六上午),具体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可用电子身份证代替)。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科目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或申论)两科,满分各为100分,考生笔试成绩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占40%、专业知识(或申论)成绩占60%合成(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3、各岗位具体笔试科目详见附件。

4、2021年7月27日(周二)开始,考生可在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于7月28日(周三)(9:00—12:00)到长沙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218号市政府二办0728办公室)递交书面查分申请(须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的复印件),并于7月29日(周四)(9:00—12:00)到申请查分的地点领取查分结果。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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