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初审通过后,本人需到现场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9月29日
2.资格审查地点: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27号)
3.报名人员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下载打印)1份。
(2)本人近期蓝底、免冠二寸照片2张(与本人报名表提供的电子版照片相同),并在背面注明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后四位。
(3)《现职务干部任免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干部基本信息认定表》《落编单》复印件各1份,以上材料须加盖所在单位干部人事部门公章。
(4)《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及铁路法院系统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附件2)1份,报名表须签字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表中粘贴照片要与现场确认提供的照片一致,使用A4纸正反面打印。
(5)报考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职位的考生还须提供2年基层工作经历相关证明材料。
4.考生报名后应保持手机畅通,因电话不通影响报名的,责任自负。考生及所在单位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未按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5.遴选(选调)名额与初审合格人数的比例原则上要达到1:5(含1:5)以上,如个别职位达不到比例要求,相应降低开考比例或缩减该职位遴选(选调)名额。
6.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于10月6日至10月10日登录龙江先锋网打印准考证,进入笔试环节。
7.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选调)工作全过程,在公开遴选(选调)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所报考职位条件的情况,省法院有权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为100分,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总分值100分,采取闭卷的方式。省法院文字综合岗位重点考察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材料能力。铁路法院系统员额法官岗位重点考察应试者的法律专业知识、行政审判业务能力。笔试开考比例为1:5,报名人数不达开考比例的,可相应降低开考比例或缩减岗位。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总分值为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遴选(选调)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如进入面试人数不达开考比例的,可相应降低开考比例或缩减岗位。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语言表达能力、文字(材料)综合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岗位适应度等。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笔试、面试成绩汇总后,总成绩入围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情况的,笔试成绩高的优先录用。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察
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各遴选(选调)职位1:1.5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人选名单在龙江先锋网和省法院官网上进行公布。
体检由省法院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实施,体检费用本人自理。
省法院派出考察组,到考察人选所在单位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报考资格条件,同有关人员谈话,了解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
出现考察或体检不合格情况时,按本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等额进行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省法院党组研究确定拟录用人选,人选名单在龙江先锋网和省法院官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反映并查实影响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
(六)办理调转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试用3个月,试用期间重点考察政治素质、专业素养、文字综合能力、工作作风及人岗相适等情况。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转手续;试用期间不胜任工作的,退回原工作单位。
如遴选(选调)职位无合适人选,可以出现空缺。
五、防疫要求
为保障参加省法院公开遴选(选调)的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公开遴选(选调)笔试和面试工作安全有序进行,考生要严格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参加本次考试。具体要求请参照《2021年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及铁路法院系统公开遴选(选调)考试疫情防控要求》(附件3)。
六、监督与咨询
(一)省法院督察局对公开遴选(选调)工作全程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451-82392797。
(二)省法院干部处负责对本次遴选(选调)工作进行解释,咨询电话:0451-82392543。
七、其他事项
报考人员需及时关注龙江先锋网和省法院官网发布的通知,且保持通讯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告知,因个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任何环节的,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凡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均不另行通知,可通过拨打咨询电话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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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及铁路法院系统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职位计划表.xls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及铁路法院系统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报名表.doc
2021年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及铁路法院系统公开遴选(选调)考试疫情防控要求.doc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1年9月16日
原标题: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及铁路法院系统 2021年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ljxfw.gov.cn/organizationGardenDetails.html?htmlPage=generalListPage&pid=F1A6A92D3601F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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