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我县生态环保工作效能,发挥县生态保护服务中心服务作用,根据《卢龙县机关事业单位调配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为县生态保护服务中心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卢龙县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经费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选调岗位及专业要求
本次选调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9名。
岗位A:8人;岗位条件:化学类,大气科学类,化工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自然保护与环境生态类,汉语言文学类。具有1年以上环境保护工作经验者不限专业(需由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出具证明)。
岗位B:1人;岗位条件: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财务会计类专业。具有1年以上财务管理工作经验者不限专业(需由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出具证明)。
三、选调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德优良,作风正派,工作能力强,综合素质好;
(二)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一经发现立即取消选调资格: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按照法律法规需要回避的;人事档案涉嫌涂改造假的,或“三龄两历”及事业单位在编在岗身份等重要信息记载存疑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8日—8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卢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楼211室人事股,电话:7209072。
3.报名需携带材料:
(1)《卢龙县生态保护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4)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二)资格审核
由县人社局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人员信息将电话通知到报名者本人。
具体选调方式及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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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2日
原标题:卢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县生态保护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工作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info.lulong.gov.cn/article/376/280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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