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瓮安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选聘公告》(以下简称《选聘公告》)有关规定,为做好瓮安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体检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总成绩计算
选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计算方式如下: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相同的,则由选聘街道考察择优聘用。
二、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对象根据选聘人数与选聘计划数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按照《选聘公告》有关规定,面试总分100分,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或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现将面试成绩和总成绩排名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31日至2023年11月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瓮安县城市社区工作者选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不再另行发布公告。
三、体检对象
公示无异议的拟体检人员
四、体检安排
(一)体检时间:2023年11月8日(星期三)8:00
(二)体检地点:瓮安县中医医院
(三)注意事项
1、体检人员须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本人近期一寸证件照1张、钢笔或签字笔1支,于2023年11月7日16:00到瓮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楼视频会议室集中,安排体检相关事宜。
2、请体检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中。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空缺职位可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3、考生体检前要切实注意个人卫生、休息和饮食,体检前请空腹勿进食饮水(体检当日前一天晚上22:00后须空腹,禁食、禁水)。考生体检当日可自带少量饮用水及食品,部分相关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并经体检医生同意后方可进食。
4、考生须保持个人通讯工具畅通。对发生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选聘办联系不上情形的,引起后果由考生自负。
5、体检费用245元,由考生自理。
6、女性考生体检当日如存在生理期、怀孕或可能已受孕等情形,体检验证时须告知本组工作人员和体检医生,隐瞒身体状况所造成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怀孕者需提供瓮安县中医医院当日开具的怀孕证明(由此产生费用由本人另行支付),经本人申请,县城市社区工作者选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延期进行X射线及妇科检查。
联系电话:0854-2918260(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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瓮安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面试成绩和总成绩排名及拟进入体检环节名单(88名)
瓮安县城市社区工作者选聘领导小组
2023年10月31日
原标题:瓮安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面试成绩和总成绩排名公示及体检相关事宜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wengan.gov.cn/xw/tzgg/202310/t20231031_829023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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