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广纳优秀人才,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强我县纪检监察(巡察)工作力量,持续增强全县纪检监察(巡察)干部的整体活力和适应新时代纪检监察(巡察)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考调工作人员。为保证本次考调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公开考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成立考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委组织部公务员股,负责处理考调工作的日常事务。
三、考调岗位及人数
副科级以下公务员(含参公事业身份人员) 岗位9名、事业编制岗位1名。详见《2024年赫章县纪委县监委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全县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考调岗位表》。
四、考调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考调范围
赫章县副科级以下在岗在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公务员)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岗在编的副科级以下干部(不含工勤人员)。
(二)考调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截止2024年5月13日,在乡镇(街道)工作的须在乡镇(街道)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在县直单位工作的须满试用期。
3.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14日及以后出生)、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具体要求以《考调岗位表》为准)。
4.2018年以来录用的选调生须按有关规定到村任职满2年。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属于专业技术人员考调的,工资待遇按调入岗位重新套改。
7.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工作年限不满三年的,试用期满以来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8.符合公开考调岗位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考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3.有犯罪记录或被司法部门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4.正在接受政法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调查未得出结论或受过党纪政务处分及组织处理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的。
6.试用期干部,未满试用期的;新聘用人员,在新聘用单位工作时间未满规定服务年限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干部个人档案有多处涂改或关键资料缺失涂改,“三龄两历一身份”难以认定或短时间内无法认定清楚,以及涉嫌档案造假的。
9.本次公开考调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制度有关要求,与县纪委县监委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的,一律不予报考。
10.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其他有不能参加考调情形的。
五、考调程序
(一)发布考调方案
在赫章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考调方案,考调岗位、考调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考调岗位表》。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13日-5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方式及地点:赫章县会展中心南楼一楼大厅(现场报名)。
3.报名要求,按照《方案》和《考调岗位表》要求,本次报名须提供如下材料。
(1)报名资格审查表。本着节约从简原则,本次报名不要求提供编制、参加工作文件等相关佐证材料,部分证明也不再单独出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方案》《考调岗位表》《报名资格审查表》。务必真实全面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因填写不全面或填写错误影响报名的责任自负,填写不真实骗取报名考试资格的将追究相应责任。
特别注意事项:同意报考证明栏、年度考核结果栏、党纪政务处分栏每位考生均要填写,其他需要证明的相关内容根据报考岗位需求填写。
(2)本人近期免冠1寸同底彩色照片5张(用照片袋装订于《报名资格审查表》第1页)。
(3)身份证、毕业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格证(只收取复印件)。
(4)现场签订报考承诺书(附件3)。
(5)报名信息采集表(附件4,只提供电子档,所有信息内容须与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一致)。
原则上须本人亲自前往现场报名,特殊情况由他人代报的,由考生本人承担相应责任(代报的需提供委托书和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计划考调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该岗位考调计划予以相应削减或取消。
(三)报名资格审查
1.报考对象须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所提交的有关证件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2.报考对象须认真阅读《方案》中所规定的条件和《考调岗位表》中的各项要求,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条件之后再进行填报。错报、误报和瞒报或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不正确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委托他人进行报名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公务员或参公管理身份报考事业编制岗位的,须书面作出放弃公务员或参公管理身份承诺。
3.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其本次考试资格。报考人员恶意扰乱考调工作秩序或者伪造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调资格的,取消其本次考调资格并作严肃处理。
4.报名工作人员根据报考对象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本《方案》规定的报名条件和填报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符合条件的予以确认同意报考。对审查不合格的,应向报考人员说明理由。因资格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报名资格审查人员的相关责任。
5.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考调工作的始终,在公开考调过程中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考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本次考调资格,且不作顺延递补。
6.考调计划人数减少的,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不作报考岗位调整;考调计划被取消的,由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个人申请,经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
7.在考调工作中如因报考对象自动放弃或考察政审、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考调岗位空缺,不作顺延递补。
8.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由考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制作并发放笔试准考证。
9.报名时同时开展加分核查工作,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进行现场核查,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和证书复印件给工作人员,未按时到现场核查的考生不进行加分。
(四)报名确认和准考证发放
经审查通过的考生,现场缴纳报名费100元,缴费事宜由赫章县人社局按程序办理。
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报名收费凭据于2024年5月17日下午2:00--5:30在赫章县会展中心南楼一楼大厅领取《笔试准考证》。
(五)笔试
笔试形式:闭卷考试。
笔试科目:综合知识。
笔试内容:笔试不划定考试内容范围,不指定参考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为2024年5月19日上午9:00--12:00,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本人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后,持有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C证的考生在笔试分数基础上加3分,持有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A证的考生在笔试分数基础上加5分,加分计入笔试成绩。开展加分核查工作与报名及资格审核同时进行。
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笔试成绩在赫章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笔试成绩65分及以上为合格,根据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如该岗位所有人员笔试成绩均不合格,则取消该考调岗位。
(六)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
1.面试对象:根据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与该岗位招考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同一岗位的面试人数与该岗位招考计划数未达到3:1的,全部进入面试),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该岗位的面试人员。
2.面试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时,考生本人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3.面试时间及地点将在赫章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另行通知。
未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无效及面试成绩低于65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总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总分各为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如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考生作为政审人选进行公示,如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都相同的,通过复面试后以成绩高的考生作为政审人选进行公示。总成绩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赫章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
(八)考察
考察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各考调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政审工作由赫章县纪委县监委商县委组织部实施。考察政审将采取广泛听取意见、认真查阅考生档案等方式进行,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做出政审结论、提出建议。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特点、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定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若考察对象自动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岗位不予递补。在考察中,经审定有《方案》中“限制性条件”所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且不作顺延递补。
(九)公示
经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拟考调人员,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赫章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有举报反映,经查实影响考调的,取消考调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手续,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调动。
(十)审批、调动
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调动的,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规定办理调动相关手续。无特殊情况,考生自愿放弃考调的,须在考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无故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3年内不得参加我县其他任何形式的考调(选调)考试。因公示不合格和公示后因拟调动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其他事项
(一)纪律监督
坚决做好公开考调工作全过程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违规情况发生,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对违纪违规工作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把关,不得提供虚假证明。对于提供虚假证明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注意事项
本次考调过程中有关笔试(面试)时间、岗位调整、面试成绩、拟调人员公示等事项均在赫章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告,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公布的考调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同时,请各位报考对象在笔试、面试、考察政审等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报考单位。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对象自行负责。
七、未尽事宜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7-3232836(中共赫章县委组织部)
0857-3232881(赫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857-3222778(赫章县纪委县监委)
本《方案》解释权属县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未尽事宜由县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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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4年赫章县纪委县监委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全县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原标题:赫章县纪委县监委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面向全县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https://www.gzhezhang.gov.cn/xwzx/tzgg/rszp/202405/t20240506_845877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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