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干部调配有关规定,经研究,修文县政策研究服务中心、修文县经济发展研究室、修文县信息服务中心、修文县督办督查服务中心、修文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修文县卫生健康综合服务中心、修文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修文县防灾减灾服务中心8家单位决定联合面向县内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修文县政策研究服务中心等8家单位2022年联合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选调简章》,附件1)。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择优选调。
二、选调岗位及人数
修文县政策研究服务中心等8家单位,共计划选调14个岗位,其中管理岗位7个,专业技术岗位7个。详见《修文县8家单位2022年联合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选调岗位表》,附件1)。
三、选调范围及报名条件
(一)选调范围
全县除学校外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职工(不含工勤人员);医院、卫生院(服务中心)医务人员只能报考医疗卫生相关岗位。
(二)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具体要求见《选调岗位表》);
3.在现工作单位(含同一主管部门)工作2年及以上(含试用期、时间计算截止到2022年8月1日);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8月2日及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含试用期不定等次);
7.符合公开选调岗位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在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招录(聘)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时间计算截止到2022年8月1日);
6.选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在试用期的;
8.未经所在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
9.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修文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iuwen.gov.cn/)上发布《选调简章》,选调岗位、选调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选调岗位表》,报考人员如需咨询选调相关事项,可按表中公布的电话直接与选调单位联系。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将报名材料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各选调单位报名邮箱进行报名。报名材料包括:
1.《修文县8家单位2022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经主要领导签字、盖章扫描件(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
3.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扫描件;
4.职称任职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
5.所在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历年年度考核证明原件扫描件;
6.岗位所需其他材料。
上述报名材料压缩打包并命名为“报考单位名称+岗位代码+姓名”(如“修文县政策研究服务中心01岗张三”)。
每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多报无效。若有报考多个岗位的,在审核通过的岗位中以第一个收到报名信息的岗位为报考岗位(以报名邮箱收件时间为准)。报名人员不得弄虚作假、隐瞒个人信息、伪造虚假报考材料,或者搞非组织活动。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资格审核工作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发现资格不符的立即取消选调资格。
报名时间:2022年8月1日上午9:00-2022年8月3日下午4:00。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不收取报名费。
各选调岗位的资格审核合格人数与拟选调人数的比例应达到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减少或取消选调计划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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