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柳州市2021年度公务员公开遴选公告》要求,面试入围人选需进行面试资格审查,未进行面试资格审查或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面试入围人选的确定
根据柳州市遴选机关笔试合格分数线和计划遴选人数与面试入围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熊巧云等6名报考人员为面试入围人选(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合格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遴选职位通过合格分数线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组织实有笔试合格人员进行面试。
二、报送面试资格审查材料的时间及方式
(一)报送时间:2021年5月10日至14日。
(二)报送材料内容及方式
请面试入围的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将所需的面试资格审查材料直接送达至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地址:柳州市海关路8号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联系电话:2692337)。
面试资格审查的材料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报名推荐表》、学历学位证书、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和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证明等材料原件,以及公务员登记表(参公登记表)、年度考核登记表(职位条件有相应年限要求的需提供所有要求年限的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复印件需所在单位盖章确认与原件一致。非面试入围人选的报考人员不需要提供材料。
三、其他
面试入围的报考人员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及要求进行面试资格审查,逾期未进行审查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必要的资格审查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因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不全或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报考人员出现伪造证件或证明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出现放弃面试资格或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入围人选并进行面试资格审查,没有笔试合格成绩以上人员进行递补的,按实有人数面试。递补人选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面试资格审查材料送至面试资格审查单位进行面试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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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5月8日
原标题: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度公务员公开遴选面试资格审查通告
文章来源:http://www.lzdj.gov.cn/gsgg2016/gggs/202105/t20210508_27276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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