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聘范围
公开选聘10名政务服务环境社会监督员,其中区人大代表1名、政协委员1名;“马上办”工作人员3名;社会各界其他人员5名。
二、选聘条件
1.具有高度的政治觉悟和责任感,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认真、客观、公正和热心社会公共事业的良好素质。
2.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作风正派,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
3.熟悉政务服务环境,了解掌握中心政务服务基本情况。
4.善于听取和反映办事对象对政务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呼声,并提出意见建议;具有一定参政议政能力,善于调查研究,对政务服务工作比较了解,关心支持政务服务工作。
5.有团结协作意识,遵守有关规定,文明监督、方法得当,符合工作规范。
6.具有良好沟通和表达能力,身体健康,有时间和精力参与社会监督活动,年满 18 周岁以上、60 周岁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工作职责
1.宣传政务服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我区“放管服”改革、“一件事一次办”、“马上办”改革工作等方面采取的举措以及获得的工作成效;
2.了解办事群众在办理业务前获取服务指南的途径、选择办理业务方式等是否便利的意见及建议;
3.了解企业和群众办事过程中审批服务咨询、预约、受理、审批、出证等全流程是否依法依规,收集企业和群众办事面临的堵点、难点、痛点问题,提出便利性强、执行度好的意见和建议;
4.了解政务服务中心入驻单位行政审批事项是否存在“两头受理两头跑”的情况;
5.了解政务服务工作涉及的PC端、移动端、自助终端、政务热线等功能设置、流程环节、操作便捷、办理成效等方面的体验情况和意见、建议;
6.对中心窗口以及窗口工作人员态度好不好,效率高不高,是否存在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推绕拖”、“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和“吃拿卡要”等情况进行监督评价;
7.根据覃塘区大数据发展和政务局的统一安排,参与相关业务办件的督办和第三方评价等其他工作;
8.协助监管部门调查政务服务相关投诉及违法违规情况;
9.反映、转递社会公众对部门、行业及政务服务领域的意见、建议;
10.接受邀请参加我区政务服务工作相关的研讨会议、调研活动、培训学习等;
11.每月监督工作结束后,要以书面形式记录监督情况及意见,及时反馈至覃塘区大数据发展和政务局。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个人自荐报名和单位、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单位、组织推荐须征得被推荐人同意。符合条件的个人均可自荐报名。本次招聘分为网络报名、现场报名两种方式,凡符合条件并自愿担任政务服务环境社会监督员者均可报名。
1.网络报名。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填写后将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和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扫描件发送至邮箱:qtzwxtg@163.com。
2.现场报名。携带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和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到覃塘区大数据发展和政务服务中心(202室)进行现场报名,联系电话:0775-4600201。
3.组织推荐。由覃塘区大数据发展和政务局根据工作需要,与相关部门协商,从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选聘部分社会监督员。
4.报名截止时间:招满截止。
(二)资格审查。由覃塘区大数据发展和政务局政务服务环境监测监督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并经党组会研究确定选聘人员名单。
(三)公示。征得本人同意,选聘人员名单通过覃塘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示5个工作日。
(四)颁发证书。公示结束后,由覃塘区大数据发展和政务局对选聘人员颁发证书。
五、社会监督员组织管理
1.由覃塘区大数据发展和政务局负责指导社会监督员的日常工作,安排专人与社会监督员联系,及时收集、整理社会监督员反映的情况和意见建议,及时协调推动解决、进行反馈,每月汇总一次整改情况。
2.每半年召开1次政务服务社会监督员座谈会,通报政务服务监测开展情况,邀请社会监督员对政务服务工作进行综合点评,交流监督工作情况。
六、其他说明
社会监督员聘期1年,聘期届满自动解聘,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聘。聘期内,社会监督员有以下情形的,应当予以解聘并书面通知本人:
1.因健康状况等原因不宜继续担任社会监督员的;
2.因有违法违纪行为或者存在恶意举报、反映问题不实等不正当行为的;
3.不参与社会监督工作超过一个季度(含一个季度)以上时间的;
4.因特殊情况自愿解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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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21年度覃塘区大数据发展和政务局选聘政务服务环境社会监督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ggqt.gov.cn/xxgk/ttzp/t1043357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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