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秀县社区矫正服务中心是金秀瑶族自治县司法局管理的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组织人事关系由金秀瑶族自治县司法局负责管理。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岗位及名额
金秀县社区矫正服务中心工作人员4名(其中:法律事务工作人员2名,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财务人员1名)。
二、遴选岗位的资格条件
遴选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全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二)学历:需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法律事务工作人员岗位需为法学类专业,办公室工作人员不限专业,财务人员岗位需为财经(会计)类专业。
(三)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原则,作风正派;爱岗敬业,工作踏实,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同等条件下,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法律实务、办公室或综合岗位工作经历业务能力者优先。
(四)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6年5月31日以后出生);符合干部调动条件,连续两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五)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遴选人选:
1.任职试用期、见习(试用)期、服务期未满年限;
2.重要公务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参加遴选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
符合资格条件的报考者填写报名表,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表、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复印件及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遴选证明、1张小二寸半身免冠彩照等材料,送至金秀瑶族自治县司法局办公室(暂无法当面送达的,面试时须验证原件)。报名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取消选调资格。报考人员不需缴纳报名考试费。
报名时间:2021年6月1日至2021年6 月10日。
电子邮箱:jxsfj6212157@163.com。
地址:金秀县金秀镇解放路277号。
邮编:545799。
联系人:李波颍。
联系电话:0772—6212157。
(二)资格审查
根据调入岗位需求的资格条件,由金秀县司法局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直接进入面试,列入面试人员由金秀县司法局办公室电话通知本人。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6月12日止。
(三)面试
经初审合格后,由金秀县司法局组织进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履行职责所必备的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四)考察
择优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金秀县司法局派出干部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了解考察对象的现实表现情况。因考察不合格而出现空缺名额,可按照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确定拟选人员和公示
金秀瑶族自治县司法局党组会结合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遴选人选。拟遴选人员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不良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遴选的,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未尽事宜请与金秀县司法局办公室联系。联系人:李波颍,联系电话:0772—6212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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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秀瑶族自治县司法局
2021年5月25日
原标题:金秀瑶族自治县司法局面向全区公开遴选县社区矫正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lb.gxrc.com/Article/info/57646de8-84fd-4f5e-a820-4a50168a9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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