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工作程序和要求,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根据《肇庆市行政机关聘用法律顾问管理办法》(肇府规〔2020〕10号)的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需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外聘兼职法律顾问一名。遴选要求及相关事项如下:
一、服务内容:
(一)为我局重大决策、重要行政措施和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
(二)参与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党内法规、党内规范性文件等草案的起草论证相关工作;
(三)就行政执法事项、商事登记事项提供法律意见,并根据甲方需求出具法律意见书;
(四)为肇庆市端州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提供法律意见和法律支持,为疑难、复杂的消费投诉提供法律意见,配合参加“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配合开展公益类法治宣传工作和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工作;
(五)参与合作项目的洽谈,协助起草、修改、审查法律文书,对以行政机关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协议进行审核把关;
(六)审查、修改采购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有关法律事务文书,并根据甲方需求出具法律意见书;
(七)参与处理或者代理行政复议、仲裁、执行案件或者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
(八)为处置信访事件和重大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
(九)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
(十)受邀列席党政机关工作会议;
(十一)需要政府法律顾问参与的其他法律事务。
二、聘用对象及条件:
根据《广东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省政府令第207号)和《肇庆市行政机关聘用法律顾问管理办法》(肇府规〔2020〕10号)的规定,外聘兼职法律顾问应当具备如下基本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一般应当是中国共产党党员;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三)法学专家担任外聘兼职法律顾问,应当在所从事的法学教学、法学研究、法律实践等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和经验;律师担任外聘兼职法律顾问,应当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和较强的专业能力;
(四)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具有律师身份的法学专家受聘担任法律顾问的还应当没有被纪检监察机关认定违反党纪政纪情况、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受聘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及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还应当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五)所在律师事务所在广东省肇庆市内,并已纳入广东省定点采购供应商库;
(六)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市场监督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三、权利及义务:
(一)外聘兼职法律顾问在履行法律顾问职责期间享有下列权利:
1.依据事实和法律,独立自主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
2.获得与履行职责相关的信息资料、文件和其他必需的工作条件;
3.获得约定的工作报酬和待遇。
(二)外聘兼职法律顾问在履行法律顾问职责期间承担下列义务:
1.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漏党和国家的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以及其他不应公开的信息,不得擅自对外透露所承担的工作内容;
2.恪尽职守,忠诚担当,最大限度地维护聘用机关的合法权益;
3.不得利用在机关法律顾问工作中获得的信息或者便利条件牟取利益;
4.不得以法律顾问的身份从事商业活动以及与法律顾问职责无关的活动;
5.不得接受与聘用机关有利益冲突的当事人委托,或者办理与聘用机关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外聘兼职法律顾问与所承办的业务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或者存在其他法定回避情形的,应当申请回避;
6.无正当理由不得推诿或者拒绝聘用机关安排的法律事务,并在约定的或者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
7.与聘用机关约定的其他义务。
四、费用及服务时间:
1.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费用:不高于人民币20000元/年;
五、聘用程序:
1.报名:在报名时间内提交报名资料;
2.评审:由肇庆市端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采购小组进行资格审核遴选;
3.公示:对选定人员进行公示;
4.聘任:由肇庆市端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与聘用的法律顾问所在的律师事务所签订服务合同。
六、报名时间、方式、材料:
(一)报名时间:2022年5月10日至5月13日;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需签名盖章的材料应为PDF格式)发送至肇庆市端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邮箱(邮箱网址:dzscjgj_ghfgg@zhaoqing.gov.cn)。
(三)报名材料:
1.《肇庆市端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外聘兼职法律顾问申请表》;
2.《肇庆市端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外聘兼职法律顾问基础情况调查表》;
3.应聘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4.应聘人员工作(执业)情况;
5.所在律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及业务情况;
6.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事务所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的承诺书;
7.其他证明个人能力、经历的资料。
七、其他事项:
1.本公告未尽事项,遵照《广东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省政府令第207号)和《肇庆市行政机关聘用法律顾问管理办法》(肇府规〔2020〕10号)执行。
2.本公告由肇庆市端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肇庆市端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规划与政策法规股
咨询电话:0758-2719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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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肇庆市端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外聘兼职法律顾问基础情况调查表》
原标题:肇庆市端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遴选外聘兼职法律顾问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zqdz.gov.cn/zwgk/xwdt/tzgg/content/post_27027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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