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中共佛山市禅城区委政策研究室决定在佛山市范围内公开选调2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中共佛山市禅城区委政策研究室一级科员2名。
二、选调条件
(一)选调人员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以下具体要求:
1.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且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不含聘任制公务员)。本区公务员不列为本次选调对象。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不限。年龄要求:大学本科学历的,年龄要求在28周岁以下;研究生学历的,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
4.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较好的文字写作、语言表达和组织协调能力,有政研、规划、发改、经济、审计等部门经历,或有综合文稿起草工作经验者优先;需要到外地调研。
5.公务员任职年限内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勤奋敬业、身体健康。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报名:
1.曾受刑事处罚、纪律处分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因健康原因影响正常工作的;
4.未满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或尚未达到转任的其他限制性规定要求的;
5.存在任职回避情形的;
6.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但子女已移居国(境)外的;
7.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三)公务员登记、年龄以及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等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1月3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报名时间以电子邮件送达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以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将报名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zys@chancheng.gov.cn(邮件主题:2021年选调报名+姓名),并电话告知我单位(联系方式:0757-83039490或83280987,联系人:罗小姐、徐小姐;)
3.报名材料:
(1)《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签名并扫描);
(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荣誉证书的彩色复印件和近2年《年度考核登记表》等材料扫描件;
(3)近期小一寸红底证件照3张;
(4)本人独立完成或主笔的有代表性文字材料2—3篇。
4.报考人员须对本人填报内容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二)资格初审
我单位根据报名资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在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通过电话和短信形式通知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请报考人员保持通讯(报名表上所标注手机号码)畅通,以便及时收到参加考试的通知。
未收到通知的视为未能进入下一环节,报名材料恕不退还,对个人资料一律予以保密处理。若报名人数未达到选调人数1:5比例的,由我单位决定是否取消考试。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地点均在佛山市禅城区) 。
1.笔试。笔试科目为一门,内容为综合文字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成绩不合格的,不予面试。笔试时,报考者须提供身份证原件。
2.面试。
(1)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员须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将通过电话方式通知。资格复审需携带以下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归国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原件,《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公务员任职年限内年度考核登记表等复印件。
(2)电话通知符合选调条件和岗位需求的人员参加面试。面试人数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人数1:5比例确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 由我单位决定是否降低比例或取消选调) 。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的形式,重点测评综合判断能力、交流沟通能力、团队协作能力。
3.成绩计算及公布。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考试总成绩未达到合格线,不能列为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总成绩在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四)体检
总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选调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转任。若因体检不合格、考生弃权出现空缺的职位,由我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个人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组织考察
按规定对通过资格复审和体检的人选进行组织考察。如发现有影响选调的问题,取消其资格,重新确定人选。
(六)公示及转任
根据体检情况、考察情况研究决定拟转任人选。在相关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公示期间放弃选调或发现存在影响转任的情况导致职位空缺的,由我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四、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须对本人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选调资格。
(二)报考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等通讯方式畅通。
(三)本次选调职位为一级科员。如在原单位任职高于一级科员的,需自愿放弃职务或职级。
(四)转任后需在禅城区工作满3年,否则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五)本方案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或本数。
(六)中共佛山市禅城区委政策研究室对本次选调工作具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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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佛山市禅城区委政策研究室
2021年10月12日
原标题:中共佛山市禅城区委政策研究室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chancheng.gov.cn/zwgk/rsxx/rskl/content/post_50368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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