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审核
1.各遴选机关根据本公告和《遴选职位表》要求的资格条件等,对报名人员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并将通过审核的报名人员名单汇总成册,报市委组织部复核。复核通过的报名人员,由各遴选机关通知其参加笔试,并在规定时间内发放市委组织部统一制作的准考证。
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遴选资格,并严肃处理。在报名时间内未及时交齐报名材料或报名材料不准确不规范等,造成审核不通过的,责任由报名人员自行负责。
2.经资格审核合格的报名人数与遴选职位计划人数比例低于3∶1的,遴选职位计划人数为 1人的取消该遴选职位,遴选职位计划人数为 2人及以上的按3:1比例相应减少该职位遴选计划人数。因取消遴选计划造成报考该职位报名人员不能参加笔试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职位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个别职位含专业考试)和面试,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专业考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以遴选机关通知为准。
1.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以闭卷考试方式进行,卷面成绩满分为 100分。
(2)笔试时间:2021年12月12日(周日)上午 9:00-11:30。
(3)笔试地点:设在三明市区,考场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未带身份证、准考证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笔试卷面成绩按规定比例折算后,与奖惩事项加减分相加减,形成笔试成绩(如有进行专业考试,笔试卷面成绩、专业考试成绩按规定比例折算后之和,与奖惩事项加减分相加减形成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合格线由市委组织部统一划定。考生笔试成绩和笔试合格线在三明市人社局网站公告。
2.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各遴选机关在笔试合格线基础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该职位遴选计划人数 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上线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资格复核。面试前,各遴选机关负责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核。复核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表彰奖励等材料原件,并再次复核《三明市 2021年度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所填写有关内容。资格复核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从该遴选职位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中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3)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地点设在三明市区,入围面试的考生名单在三明市人社局网站公布,面试的时间、地点由遴选机关另行通知。
(4)面试的组织。面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会同遴选机关组织实施,重点测试面试人选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满分为 100分,合格线一般为 60分。
(5)入围面试的考生因故自行放弃面试,应在面试前两天下午17∶30之前向遴选机关提交放弃面试的书面材料。遴选机关向市委组织部报备后,从报考该职位且成绩达到笔试合格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3.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1)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与按规定比例折算后的面试成绩之和。
(2)如果进入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职位计划遴选人数时,报名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8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环节。面试成绩未达到规定要求的,该遴选职位取消。
(3)对于考试成绩相同者,名次排列采取以下办法确定:若 2名以上考生笔试、面试合计总成绩相同时,考生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成绩相同,有专业考试的则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列,其他的则按笔试卷面成绩排列;若专业考试成绩相同,则按笔试卷面成绩排列;若笔试卷面成绩相同,则报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加试1场面试,考生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四)考察和体检
1.考察工作由各遴选机关负责组织,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各遴选机关根据面试人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与遴选职位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为 2︰1。遴选职位计划人数较多时,经市委组织部批准后,可适当降低考察人选的比例,但一般不低于 1.5︰1。若入围人数比例低于 1.5︰1,经市委组织部批准后,可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考察人选。
2.各遴选机关负责组织考察人选统一体检。体检机构从公务员录用体检医院名单中选取,体检项目和标准等参照 2021年公务员录用体检相关规定执行。
3.因考察人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遴选资格,造成遴选职位空缺的,遴选机关可以从报考该职位进入面试的考生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遴选机关不进行递补的,应
书面说明具体理由并报经市委组织部研究同意。
(五)公示试用
1.各遴选机关党组(党委)根据考察对象的考试总成绩、考
察情况、体检结果等进行集体研究,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
需求,综合考量确定拟遴选人员名单,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公示,
公示时间为 5个工作日。若遴选机关党组(党委)集体研究后认
为无合适人选的,报市委组织部同意,该遴选职位可以空缺。
2.公示期满,对没有信访举报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遴选使用
的,经各遴选机关党组(党委)集体研究后,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备案,试用三个月。
(六)调动任用
试用期满,经各遴选机关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遴选资格,返回原单位工作。遴选人员需在遴选机关工作满一年以上,方可交流到其他机关单位。
四、咨询监督
1.职位咨询。关于遴选职位资格条件、专业限制、资格审核、面试等方面问题,可拨打《遴选职位表》中各遴选机关的联系电话进行咨询。
2.监督电话: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 8223027。
五、其他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遴选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
骗取考试资格和违反考试纪律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
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其他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触犯法律
的,依法追究其责任。
2.三明市人社局网站是市委组织部和各遴选机关与报名人员的重要联系渠道,请报名人员注意及时关注了解最新信息。
3.本次遴选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1年)》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报名人员可以通过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http://gwy.rst.fujian.gov.cn)查阅。
4.本次遴选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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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三明市委组织部
2021年12月1日
原标题:三明市2021年度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sm.gov.cn/xxgk/tzgg/202112/t20211201_173268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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