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加快招贤引才力度,根据《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漳州市长泰区决定面向全国公开考选区直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 考选原则
本次考选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进行,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委编办组织实施。考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等部门和广大群众的监督。
二、考选职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考选公务员6名,参公人员4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名,共18名。
(一)考选公务员6名,具体是:
中共漳州市长泰区委办公室一级科员2名;
漳州市长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一级科员3名;
中共漳州市长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一级科员1名。
(二)考选参公人员4名,具体是:
漳州市长泰区接待中心一级科员2 名;
漳州市长泰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一级科员2名。
(三)考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名,具体是:
漳州市长泰区信息中心工作人员2名;
漳州市长泰区机关效能投诉中心工作人员1名;
漳州市长泰区电子政务中心工作人员1名;
漳州市长泰区廉政文化教育中心工作人员2名;
漳州市长泰区统战事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1名;
漳州市长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工作人员1名。
三、报名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报名范围
本次考选面向全国,考选对象为符合拟考选职位所要求资格条件的工作人员,具体如下:
1.省级及以下机关,中央及省级机关设在省级以下机关(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下同)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可报考公务员岗位。
2.省级及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进行参照管理登记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可报考参公人员岗位。
3.已通过设区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或组织人事部门组织的公开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录聘的工作人员可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
以上人员报考本次考选,笔试入围后至参加面试前,须按干部管理权限事先征得所在单位及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经考选调入我区后在我区的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二)报名对象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报考区纪委监委的岗位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含预备党员,入党时间截至2021年10月),其它岗位不限。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原岗位或地区有服务年限要求的,须满最低服务年限,具体以当年度报考公告规定的为准。没有规定的,须在本级机关、原岗位或地区工作2年以上。
4.除新考录的试用期内不定等次外,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或合格及以上。
5.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为学士及以上。
6.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5年11月至2003年10月期间出生)。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具有公开考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条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经考选后须转任管理岗位任职。
9.符合公开考选职位要求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和任职回避要求。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考选:
1.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按相关规定受各类服务期限制的人员。
7.任职试用期内的人员。
8.报名对象与所报考单位的工作人员构成任职回避情形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6日10:00至11月18日17:30(正常工作时间)。
2.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到区委组织部公务员一科报名(地址:长泰区武安镇县府后路13号)。无法到现场报名,可以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将报名相关材料扫描发送至长泰区政务网邮箱:kxb@changtai.gov.cn。
3.相关材料:报名时需出具《漳州市长泰区公开考选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市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关于招聘的批复文件及人员名单)复印件,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其中一张贴在报名表上)。每人限报1个职位,多报无效。岗位要求党员身份的还需提交党员身份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和区委编办联合负责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告知各报名对象。
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符合条件报考人数与职位计划考选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按相应比例减少该职位计划考选人数或取消该职位。经征求报名人员对象本人意见后,可调整到其它符合条件的职位报考或放弃报考。
资格审查贯穿考选工作全过程。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试当天须现场查验报考者本人的动态“八闽健康码”(“闽政通APP”),“八闽健康码”为绿码者方可参加考试。
(一)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理论政策水平、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在规定的地点、时限内完成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1.面试对象: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分数合格线。在每个职位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人选中,按照每个职位考选计划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不足3倍的,按照实际达到合格线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前进行资格复核。面试人选持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在职工作人员参加考试申请表》到区委组织部公务员一科接受资格复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对于复核未通过、未按期参加复核或本人明确表示不参加面试的,其出缺名额于面试前在该职位笔试成绩合格的人选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1次。资格复核合格者进入面试。
3.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理论政策水平、思维反应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履职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和能力。
4.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若进入面试的人数与该职位拟考选人数比例为等于或小于1:1的,报考者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环节,否则,取消其考选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5.面试工作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1.按照“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方法计算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
2.若报考同一职位有2名以上报名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相同,名次则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加试1场面试,名次按加试面试成绩排列。
六、组织体检
按照每个职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与职位计划考选人数的比例为1:1。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造成考选职位没有考察对象的,其出缺名额从报考该职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面试人选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1次。
七、考察与选用
体检合格的对象为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突出对政治素质和专业素质进行考察,结合审核干部个人档案和听取纪检机关等单位意见,综合了解其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选资格造成考选职位没有考察对象的,不再进行递补。考察对象自愿放弃考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向区委组织部提出。
体检考察合格对象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序择岗、满员为止。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等情况,由长泰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委编办联席会研究确定拟选用人员,并分别在长泰区公告栏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考选的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调动相关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用资格。
本公告由中共漳州市长泰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96-8320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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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漳州市长泰区委组织部
2021年11月6日
原标题:“泰”爱人才·“职”等您来|漳州市长泰区公开考选区直单位工作人员
文章来源:http://www.changtai.gov.cn/cms/html/ctxrmzf/2021-11-06/2422280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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