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导航
手机预览

方式一直接手机输入网址

方式二扫描二维码

微信
微博

2021福建福州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台胞台企服务中心选聘法律顾问公告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福建 > 考试信息 > 考试公告 >

2021福建福州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台胞台企服务中心选聘法律顾问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1家律师事务所作为常年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律师事务所成立5年以上,拥有5名以上执业律师,律所办公地点在平潭。

(二)能够组建相对固定且不少于2人的行政法专业律师团队。律师团队成员均应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在3年内代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10件以上。在涉台领域具有较高研究能力的优先考虑。

(三)拟派出顾问律师具备较高政治素质,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中国共产党党员优先考虑。

(四)律师事务所及顾问律师团队成员无刑事犯罪记录,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二、工作职责

法律顾问应当为区台胞台企服务中心提供以下法律服务:

(一)根据要求对重大决策和决定、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论证和法律风险评估,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对甲方起草的法规规章草案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论证;

(三)参与重大课题研究,并提出法律咨询意见;

(四)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并协助起草和审查需签署的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法律事务文书;

(五)根据要求为处置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审批与许可、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重大突发事件以及其他纠纷、出具行政决定等提供法律服务(包括参与研究讨论,进行合法性论证,并就疑难案件出具法律意见书等);

(六)协助处理行政复议案件;

(七)协助处理尚未形成诉讼的民事、经济、行政纠纷和其他纠纷;

(八)协助提供国家最新的法律法规信息,协助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每年为甲方工作人员开展2次以上法律方面业务培训;

(九)应邀参与接待来信来访,并解答相关法律问题;

(十)委托或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十一)委托的其他非诉讼专项法律事务。

同时,法律顾问还应遵守合同约定的规定,包括: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漏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和不应对外公开的信息;不得利用工作便利,为本人或他人牟取利益;不得以法律顾问身份或名义私自招揽和开展相关业务,或者从事与法律顾问职责无关的活动;不得在诉讼、非诉讼或者仲裁活动中接受其他当事人委托,办理与服务对象有利害冲突的法律事务;不得从事其他有损服务对象利益或形象的活动。

三、服务费用

(一)由区台胞台企服务中心与拟聘的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服务合同,合同期限为2年。

(二)法律顾问服务费每年不超过3万元人民币。

(三)涉及服务对象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需要兼职法律顾问代理的,按照有关规定另行办理委托手续并计费,一审代理费1万元、二审代理费8000元。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如有意者,请在“中国平潭”门户网站(网址:www.pingtan.gov.cn)“公示公告”栏下载报名表,经所在律师事务所签章同意后,将报名表、符合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等相关材料于2021年6月9日下午17:30前邮寄或送至平潭综合实验区台胞台企服务中心办公室(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3号楼23层,邮编350400,联系电话0591-23156036)。

(二)审核。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综合考虑律师的资格条件、学历履历、专业特长以及实际工作需要等因素,经资格审查、座谈评选、审核等方式,确定拟选聘的法律顾问单位及律师。

(三)公示。通过“中国平潭”门户网站,将拟聘名单向社会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聘任。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与确定聘任的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服务合同》。相关法律顾问服务事项、管理模式、顾问费等权利义务内容,以双方签订的《法律顾问服务合同》为准。

点击下载>>>

平潭综合实验区台胞台企服务中心常年法律顾问报名表.docx

平潭综合实验区台胞台企服务中心

2021年6月2日

原标题:· 平潭综合实验区台胞台企服务中心关于公开选聘法律顾问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pingtan.gov.cn/jhtml/ct/ct_2930_99927

THE END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加入中公遴选备考群,关注公众号:中公公务员遴选考试公众号:中公公务员遴选考试,获取更多考试信息。

更多考试信息请点击查看:福建遴选考试公告公务员遴选报考指导中央遴选考试公告等。

访问手机版:https://m.zglinxuan.com/fj/ksxx/ksgg/78646.html

{{msg_type_na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