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现场资格审查
1.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根据面试比例,在报考同一职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最后一名报名人员成绩并列的,则并列人员均进入现场资格审查。
2.时间和地点。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2023年8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现场资格审查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审查。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需提供下列资料:
(1)考生网上报名信息表;
(2)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核,加盖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事部门公章,且填写完整的《重庆市江北区2023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现场资格审查表》(附件4);
(3)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的公务员(参公人员)录用材料、登记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复印公章)1份;现任职务职级任免文件或《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需加盖复印公章)1份;
(5)公务员近3年年度考核等次证明材料;
(6)《参加公开遴选和最低服务年限承诺书》(附件5);
(7)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证明材料。
现场资格审查重点对人员身份、资格条件等进行审核,审核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从遴选报名开始到遴选转任手续办结,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用人单位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遴选资格;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职务发生变化,导致报名人员处于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不满1年的,终止其遴选程序,不再作为遴选人选。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遴选资格。
4.递补规定。现场资格审查出现缺额的,从同一职位报名人员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5.领取《面试通知书》。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1.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为2023年8月26日,报到时间为面试当日上午7:45前。具体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2.面试比例及人选。在上一环节合格人员中,根据面试比例3:1,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可降低比例或减少指标,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取消职位。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人数比例低于2:1(不含2:1)的职位,报名人员面试成绩还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所有人员的面试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遴选程序。
3.面试注意事项。面试时,面试人员须携带《面试通知书》、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遴选资格。
4.公布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遴选程序。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当日在面试地点张贴公布,考生可于2023年8月27日12:00前在遴选报名网站相关栏目查询考试综合成绩。
五、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1.确定考察对象。考察采取差额考察的方式,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不带入考察环节。根据差额考察比例,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若考试综合成绩出现并列,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若笔试成绩也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均确定为考察对象。
2.考察要求。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等规定执行。在江北区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下,各遴选机关派出考察组,重点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考察时,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同事、纪检监察机构等的意见。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考察组还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公人员身份以及其他需要核实或查询的情况(如“三龄两历一身份”、违纪违规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遴选资格。
3.递补规定。考察环节出现缺额的,可以在上一环节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综合考察情况,研究提出进入体检对象并及时公布。
(二)体检
1.确定体检对象。江北区委组织部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集体讨论、择优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按照考察结果1:1等额确定。
2.时间和地点。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医院由江北区委组织部统一指定。
3.体检要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等规定执行。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遴选资格。
4.递补规定。体检环节出现缺额的,可以在上一环节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一)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遴选人员,人员名单在江北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和拟遴选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任职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报名人员自愿放弃遴选资格,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
七、其他
江北区委组织部对遴选机关和考试机构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各相关单位和人员要严格执行干部人事纪律,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有关规定和纪律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中共重庆市江北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网上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23-67756211
监督电话:023-67707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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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重庆市江北区2023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现场资格审查表
5.参加公开遴选和最低服务年限承诺书
中共重庆市江北区委组织部
2023年7月11日
原标题:重庆市江北区2023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cqjb.gov.cn/zwgk_190/zfxxgkml/zkly/zkluyuong/202307/t20230711_121393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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