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放管服”改革激发了市场活力,对稳增长保就业发挥了关键支撑作用。过去五年,我们大幅削减行政审批事项、企业投资核准项目,彻底终结非行政许可审批,全面改革商事制度;同时大幅减税降费,由点到面推开营改增,出台中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取消、停征、减免1100多项中央和省级政府行政事业性收费,推动降低用能、物流、电信等成本,累计减轻市场主体负担超过3万亿元。简政减税减费并举,有效降低了制度性交易成本和生产经营成本,不仅促进了已有市场主体的发展,更重要的是催生了大量新的市场主体。五年多来,各类市场主体数量增加近80%,目前已经超过1亿户,其中企业3100多万户,实际上很多个体工商户也在朝着企业化方向发展。市场主体增多且日益活跃,有力支撑了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特别是创造了大量就业岗位,五年城镇新增就业6600万人以上,每年都超过1300万人,目前城镇调查失业率和登记失业率都降到了多年来最低水平。就业是民生之本、发展之基,有就业就能创造社会财富,就能增加收入,就能带来新的消费和投资,从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形成良性循环。
二是“放管服”改革带动了创业创新热潮,加快了新旧动能接续转换和经济结构优化升级。我们在简政放权的同时,加强和创新事中事后监管,对新兴产业实行包容审慎监管,为其成长留下充分空间。“放管服”改革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互联网+”紧密结合,激发了亿万人民群众的创业创新潜能,促进了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深刻改变着社会的生产方式、人们的工作和生活方式。近年来,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年均增长10%以上,网上购物、物流快递等以三年翻一番的速度增长。同时,许多传统产业也在改造提升中焕发出新的生机。目前,新动能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超过三分之一、对城镇新增就业的贡献率超过三分之二,消费对经济增长贡献率达到60%左右,服务业已占国民经济半壁江山,经济结构呈现加快优化升级的良好态势。
三是“放管服”改革促进了贸易和投资便利化,提升了开放型经济水平。“放管服”改革致力于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许多改革举措也是扩大对外开放的举措。同时开放也倒逼了改革,二者互促共进。我们先后在上海等省市设立11个自贸试验区,最主要的举措就是从简政放权开始。自贸试验区在很多方面第一个“吃螃蟹”、率先突破,比如负面清单管理、“证照分离”、“一照一码”等,大多已在全国复制推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也是由海关先行探索,进而在全国推开的。几年来,我国营商便利度在全球排名大幅跃升,利用外资规模稳居世界前列,培育了国际竞争新优势。
四是“放管服”改革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让广大群众有了更多获得感。我们始终聚焦企业和群众反映突出的“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奇葩证明”等问题,力除烦苛之弊,大兴便民之举,营造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环境条件。这使人民群众有了更多就业创业机会,社会纵向流动通道进一步拓宽,也有效调动了社会投资积极性,增加了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更好满足了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需求。
五是“放管服”改革推动政府职能发生深刻转变,政府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显著提升。通过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政府把大量不该管的事项交给市场或社会,把生产经营和投资自主权还给企业,工作重点和更多行政资源从以审批发证为主转向创新宏观调控、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提供公共服务,长期存在的重审批、轻监管、弱服务得到很大改变,在破解政府职能缺位、错位、越位问题上探索出了一条新路,政府管理理念在进步、管理方式在变革、管理手段在创新、管理效率在提高,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逐步形成。同时,“放管服”改革从源头上减少了权力寻租问题,推动政府工作人员改变与审批发证相伴的“看家本领”、转向提供优质服务,促进了依法行政、廉洁从政,提高了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放管服”改革之所以能够取得这样的成效,关键是顺应群众期待、遵循经济规律、尊重基层首创精神。“放管服”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放权于地方,充分调动地方的积极性。各地结合实际,“八仙过海、各显神通”,探索出许多独具特色、深受企业和群众欢迎的好经验好做法。比如,“证照分离”、“不见面审批”、“一枚公章管审批”、“最多跑一次”、“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等等。这样的创新层出不穷,不胜枚举。过去各地推动发展,往往是比硬件条件、税收优惠,现在更多比营商环境。我最近到地方调研发现,一些中西部省份主动对标沿海发达地区营商环境,通过为企业提供更优服务、帮助降低成本来吸引投资。发达地区也在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实践证明,哪里的“放管服”改革搞得好、哪里的营商环境改善得快,哪里的市场活力就强、发展势头就好。很多部门也主动作为,在便民利企方面推出了不少群众受益、社会认可的举措。
总的看,“放管服”改革带来一系列综合效应,激发了市场活力、增强了内生动力、释放了内需潜力,为人民群众办事创业提供了便利,有力支撑了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放管服”改革取得的成效还是初步的、阶段性的,与高质量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依然存在很大差距。一些政府部门仍然管了很多不该管的事,企业投资经营和群众创业创新仍然深受显性或隐性准入壁垒之苦、行政许可和变相审批之累。监管不到位和监管乱作为并存,假冒伪劣、坑蒙拐骗、侵犯知识产权等问题还比较多,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尚未完全形成。公共服务存在不少薄弱环节,一些部门和单位办事手续繁琐、随意性大,群众和企业不满意。我国营商环境在全球仍处在中等水平,其中办理施工许可、获得电力、跨境贸易等指标排名比较靠后。转变政府职能任重道远,决不能有“差不多”、“歇歇脚”的松懈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