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观察:靠实施维护法律权威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形成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要实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至为关键。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难于法之必行”。再好的法律,如果得不到有效实施,不仅损害法律权威,法治目的的实现更无从谈起。这也是人们特别关注“形成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的原因所在。当前,我国法律实施现状如何?怎样才能形成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众多法学专家谈起了他们的看法和建议。
群众对执法司法不公反映强烈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的乌审旗乌审召镇,化工企业在此聚集成一个企业园区。极度依赖水源的大型化工企业在将原材料与地下水转变为工业产品的同时,也产生了几乎与产品等量的废气、废水、废渣,污染严重,导致鸟类和当地牧民养的牛大量死亡。村民举报之后,当地政府仅仅只是派人把牛和鸟的尸体进行掩埋,再无下文。
当地环保部门的做法,不但没有履行好法律规定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的职责,也没能“采取有效措施,改善环境质量”,而是敷衍了事。这种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并非个别,正如《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所指,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比较严重,执法体制权责脱节、多头执法、选择性执法现象仍然存在,执法司法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不文明现象较为突出,群众对执法司法不公和腐败问题反映强烈。
法律的实施,就是要让权利得到实现,义务得到履行,禁令得到遵守。然而,在我们身边,不难看到“谁耽误发展一阵子,就让他难受一辈子”的强悍标语,不难听到“我有关系”“我上面有人”的故事;常常不相信法院会做出公正的判决,担心对方“关系硬”;遇到难以维权的事情,常常选择上访、围堵政府而不走法律程序。
一个普通的劳动纠纷案件,可能要经过调解、仲裁、一审、二审的艰难过程,耗一两年的时间很正常。即使在艰辛之后,劳动者拿到胜诉判决书,却可能发现判决执行过程仍然阻力重重。司法的效率不高,严重影响到司法正义的实现。
法律的规定,没有在现实中得到有效实施,法律文本与法律实施之间,总是存在着距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顺应群众的期盼,明确了要形成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来缩短直至消解这段距离,使法律能得到切实、全面、准确的贯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