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中公遴选考试网每天更新全国各省份公务员遴选考试公告及遴选备考资料,小编为大家整理农业专业知识大汇总(第三章第二节),帮助广大考生了解考试内容 ,遴选考试脱颖而出。
(二)纠纷特点
1.纠纷范围具有广泛性;
2.纠纷主体具有多样性;
3.纠纷的性质具有多元性;
4.纠纷规模的群体性;
5.纠纷的原因具有复杂性。
(三)解决方式
1.土地权属纠纷的解决方式
(1)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2)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3)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2.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解决方式
(1)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2)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3)当事人对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