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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通告
1.适用范围: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2.特点:广泛性、规定性、专业性(涉及公安、交通、邮电、税务、市政建设、工商管理、金融等方面的公务活动用通告)
(七)意见
1.适用范围: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2.特点:灵活性、建议性、多向性(行文方向最广)
(八)通知
1.适用范围: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
2.特点:广泛性(适用范围最广)、时效性、告知性、灵活性
3.分类:按照内容和用途,可分为发布性通知、指示性通知、知照性通知和转发性通知。
第一,发布性通知。
(1)标题。标题有时使用“发布”字样,有时用“印发”字样。
(2)正文。发布性通知的正文结构简单,篇幅短,一般只写明发布对象名称及执行要求,如“现发布《×××》,自××年×月×日起施行”或“现将《××××》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附注后直接附以印发和发布对象,不必标注“附件”字样。
第二,指示性通知。这类通知用于向下级机关指示、部署工作任务。
第三,知照性通知。这类通知用于一些不需要直接执行或办理的事项。如节假日安排、人事任免、机构设置或调整、印章启用或更换以及召开会议等。
第四,转发性通知。这类通知适用于转发上级机关或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或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由上到下;批转:由下到上再到下。
(九)通报
1.适用范围: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
2.特点:教育性、说理性、时效性
(十)报告
1.适用范围: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建议,回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2.特点:陈述性、沟通性、单向性(下级向上级行文)
(十一)请示
1.适用范围: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2.特点:单一性(一文一事)、期复性、时效性
3.写法:标题、主送机关、正文(请示缘由:这一部分是能否得到上级机关认可批准的关键。请示事项:就某一事项或问题提出看法、建议或处理方案。请示要求:以请求语作结,语气中肯地再次提出请求,常用“特此请示,请批复”、“妥否,请批示”等惯用语。【注意】尾语不能写成:妥否,请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