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宿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体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地点:见体检通知书。
三、注意事项
(一)体检工作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请体检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于5月24日下午15:00-17:00到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领取体检通知书并缴纳体检费400元(不接受电子缴费,请考生自行准备现金)。
逾期未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体检资格。
体检人员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体检通知书(空腹)参加体检,不按时报到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疫情防控方面
领取体检通知书的考生应全程佩戴医用口罩做好个人防护,进场时主动配合现场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出示二码(健康码和行程码)。进入现场后,须有序排队,确保人与人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体检通知书领取完成后,及时离开现场,避免人群聚集。
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联系电话:0557-3027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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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宿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rsj.ahsz.gov.cn/rsks/rsks/1928449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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