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2安徽宿州市灵璧县纪委监委选调工作人员6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每天更新浙江公务员遴选:浙江遴选考试公告、浙江遴选报考条件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三)考试和资格复审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确定考试综合成绩。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1.笔试。笔试时间:2022年7月2日上午8:30-11:30。笔试地址详见准考证。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党规党纪知识掌握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纪检监察基本知识等综合素质。报考人员须持与报名时相同的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参加笔试。
2.资格复审。在面试前,县纪委监委会同县委组织部对入围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放弃资格复审或者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缺额的,按照同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在规定的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在按照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在灵璧县纪检监察网、灵璧县先锋网、灵璧县人事考试网公布。
3.面试。面试公告在灵璧县纪检监察网、灵璧县先锋网、灵璧县人事考试网公布。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选调职位计划数的比例为3:1。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职位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当天该考场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结束后,在灵璧县纪检监察网、灵璧县先锋网、灵璧县人事考试网公布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对象,根据报考者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差额确定:职位计划数为1-2人的,差额1人;3人以上的,差额2人。拟选调人选缺额的,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共不得超过两次。
1.体检。县人社局考试中心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报考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2个工作日内,可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选调资格。因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员。
2.考察。县纪委监委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表现,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考察组还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违纪违规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乡镇(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报考者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报考者诚信记录。
(五)公示和试用
1.公示。县纪委常委会根据岗位需要、个人特长和考察情况对考察对象进行综合研判,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在灵璧县纪检监察网、灵璧县先锋网、灵璧县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影响选调而产生的空缺,不再递补。
2.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间,行政关系和相关待遇在原单位保持不变。试用期满,综合其现实表现情况,确定是否调入。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四、有关要求
(一)纪律要求。选调工作接受干部群众和社会舆论监督。工作人员和报考者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有关说明。本次公开选调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本次选调工作有关信息和事项均在灵璧县纪检监察网、灵璧县先锋网、灵璧县人事考试网发布,请考生及时登录查询并保持通讯畅通。
(三)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在选调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报考人员须严格履行防疫义务,按照各阶段考务工作通知要求,配合做好防疫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
咨询电话:0557-6880805(县纪委监委组织部)、6882145(县委组织部公务员考核录用室),监督举报电话:0557-6037061(县纪委监委信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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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灵璧县纪委
灵璧县监委
中共灵璧县委组织部
灵璧县人社局
2022年6月13日
原标题:灵璧县纪委监委关于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ingbi.gov.cn/https://www.lingbi.gov.cn/zwxx/gsgg/1568813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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